婚姻为什么会碰到暴力:家庭为何不能成为法律的盲区

婚姻为什么会碰到暴力:家庭为何不能成为法律的盲区

婚姻曾把配偶身份变成进入对方身体与生活的默认权限;本文从婚内强奸豁免、控制性行为和分居后虐待解释,为什么现代婚姻必须以持续同意、独立主体和可执行的安全退出为底线。

婚姻曾把配偶身份变成一组默认权限

婚姻之所以会碰到暴力,是因为它曾把配偶身份变成一组默认权限:接近对方的身体,支配家中的资源,规定行动和社交,并以家庭名义代表另一个人。只要这些权限被当作结婚后自然获得的东西,暴力就很容易被描述成夫妻之间的家事。
现代婚姻制度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换了一个判断单位。问题不再只是「家里发生了一次什么」,而是:一方是否通过重复、持续的行为,剥夺了另一方的自由、安全和离开关系的能力。婚姻仍可以组织共同生活,却不能把配偶身份变成进入另一个人生活的许可证。

配偶身份曾经替暴力提供法律掩体

婚内强奸豁免是这段历史最清楚的例子。法律史学者 Rebecca M. Ryan 追溯了为这种豁免辩护的理论:它可以追溯到 17 世纪,二战后的法律论证仍保留着矛盾,直到 20 世纪 70 年代的女权主义运动直接攻击婚姻中的「性权利」观念。1
这套理论的后果,不只是某一类案件难以起诉。它把结婚解释成一种预先完成的授权,好像配偶关系本身能够替代每一次具体的同意。丈夫的身份因此被放在行为之前,妻子的拒绝则被降格为婚姻内部的分歧。
法律改革改变的正是这条顺序。英国政府 2025 年发布的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材料写明,英国在 1991 年将婚内强奸刑事化;同一份材料也提醒,法律改变之后,警方和司法机构对非身体暴力、控制性行为的识别仍然不足。2
这说明,废除婚姻特权只是第一步。只要制度还只会记录一记耳光、一次强奸或一笔转账,却看不见它们如何嵌在长期控制里,家庭暴力仍然会被切碎成几起「不够严重」的小事。

现代制度开始识别行为模式

世界卫生组织把亲密伴侣暴力定义为现任或前任亲密伴侣造成的身体、性或心理伤害,其中包括性胁迫、心理虐待和控制性行为。这个定义没有把伤害限制在公共场所,也没有因为关系属于私人生活就降低它的公共卫生意义。WHO 的全球估计显示,在曾经处于关系中的 15—49 岁女性里,25.8% 一生中至少遭受过现任或前任男性伴侣的身体和/或性暴力;实际数字可能因为污名和漏报更高。3
控制性行为的难点在于,它经常不以一次戏剧性的事件出现。英国官方指导把它描述为重复或持续的行为模式:监控行踪,限制金钱,隔离亲友,控制通信,规定穿着和工作,利用孩子施压,或者用数字工具追踪对方。每一件事单独看,施暴者都可能把它包装成关心、管理或夫妻间的争执;放在时间线上看,它们指向的是同一件事:让一个人越来越难以独立行动。4
研究也支持这种从「事件」转向「模式」的判断。Dichter 等人对经历亲密伴侣暴力的女性进行研究,把 coercive control 解释为通过恐吓、隔离以及令人恐惧的暴力或威胁,持续建立支配关系。经历这种控制的女性报告了更高频率的心理、身体和性暴力,危险评估分数的中位数为 12,而未报告这种控制的参与者为 4。研究样本来自城市急诊科,参与者主要是低收入、英语使用者的女性,不能直接推广到所有伴侣关系;它的价值在于说明,控制模式本身就是风险信息。5
理解这一区别,可以先用一张简表定位制度要看的东西。它不是供个人自行诊断的量表,具体案件仍需要专业机构调查。
需要区分的情形主要问题制度不能漏看的部分
情境性冲突某次争执是否升级为伤害,双方当时做了什么伤害事实、责任和即时安全
强制性控制是否存在反复、持续的支配与隔离行动自由、经济能力、社交网络和离开风险
亲密关系里当然会有冲突。把所有冲突都叫作控制,反而会削弱概念的精度。研究者区分情境性伴侣暴力与控制性暴力,正是因为两者的行为模式、危险程度和制度回应可能不同;相关研究也指出,控制性行为的测量方式仍在发展,现有样本有明确局限。6

「离开」不是一句个人决定

把家庭暴力从家事改写为公共风险,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是退出并不会自动切断关系中的权力。分居可能减少日常接触,却也可能触发新的控制手段。关于分居后虐待的综述记录了几类常见路径:以孩子安排维持接触,以反复诉讼和虚假指控拖住对方,以隐匿资产或拒付费用制造经济困境,再用跟踪、骚扰和数字工具延长恐惧。7
这类研究主要覆盖美国和加拿大,关于分居后虐待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流行病学数据仍然不足。这个限制不能被省略,因为不同国家的住房、监护、福利和司法制度,会改变一段关系结束后的现实选择。但在制度逻辑上,它已经足够提示一个问题:如果安全住房、收入、子女安排和法律救济彼此脱节,受害者就算做出了离开的决定,也可能被迫继续进入原来的控制网络。
英国 2021 年家庭暴力立法及其配套指导提供了一个具体例子。控制性或强制性行为的罪名不再只盯着同住的伴侣,官方指导明确说明,法律已取消必须同住的要求;分手或分居之后,控制行为仍可能持续。指导还要求办案人员关注行为是否重复、是否造成严重影响,以及是否让受害者无法安全离开。4
法律在这里做了一件很具体的事:它把「离开」从个人意志问题,变成机构需要共同处理的安全问题。警察要能识别模式,法院要能识别诉讼和监护安排中的控制,社会服务要能提供住房、经济和儿童支持。任何一个接口失灵,都可能把风险重新推回私人关系里。

婚姻的底线是让两个主体都能安全地拒绝

家庭暴力进入法律和公共卫生视野,并不等于国家要替伴侣决定所有生活细节。公共介入的边界,恰好应当是保护一个人保留决定权的能力:可以拒绝性行为,可以保留与亲友联系的自由,可以管理自己的收入和证件,可以在关系结束后获得安全和法律帮助。
这也让「婚姻的价值」需要换一种说法。婚姻可以提供共同财产、照护、亲职和遗属保障的默认规则,但这些规则只有在配偶仍是独立法律主体时才具有正当性。共同生活增加了相互承担的责任,不会自动增加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权。
未来的婚姻制度要补上的,不是一条更漂亮的承诺誓词,而是几条能在危险发生时工作的接口:对持续控制的识别,对安全分居的支持,对住房和经济的保障,以及能把刑事、民事、儿童和社会服务接起来的专业系统。英国官方材料显示,法律改革之后,数据、培训、问责和跨机构协作仍然会成为现实瓶颈;有法律条文,不等于受害者已经拥有可用的保护。2
把家庭暴力公开化,不会取消婚姻的私人性。它只是在说,私人生活不能成为权力任意运行的许可证。婚姻仍可以把两个成年人的生活接到一起,但这种共同体的第一条底线,是任何一方都不必先交出拒绝、求助和离开的能力。
从婚姻起源开始,制度一直在回答私人关系怎样获得公共承认,并在风险发生时分配责任。家庭暴力把问题推到了另一面:共同承担的制度,也必须防止风险被一方强加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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