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9 日美东时间上午 8 时 45 分,《联邦公报》的公共查阅栏挂出一份通知,定于 10 月 20 日刊登。通知后面附了那份签了字的命令:联邦文职机构不得再采购杭州深度求索(DeepSeek)及其关联实体的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已经装进机构系统的要移除——包括「用它实现开发出来的第三方产品与服务」1。
这句话读起来像技术描述,实际是法律上的射程定义。它管的不是「你有没有买过 DeepSeek」,是「你卖的东西,是不是从 DeepSeek 长出来的」。
这份通知还有第二个日期。命令两道动作都写「立即」,但它首页印的原始发布日期是 7 月 24 日;文本要等到 10 月 20 日才刊登2。从落款到公布,八十八天。而命令自己给机构留的例外申请期是「签发后 60 天」——按它首页那个日期算,9 月 22 日就到期了。
一、两道动作,落在两个地方
命令的操作部分只有两条。
第一条是排除:文职机构不得采购 DeepSeek、关联实体及其产品,「包含机构核准产品清单、服务商设备清单、电商平台,以及其他类似、便于采购信息技术硬件、软件与服务的功能」。第二条是移除:DeepSeek 与关联实体的产品、以及用它实现开发的第三方产品与服务,从文职机构的信息技术系统里拿掉1。
两条都写
effective immediately after issuance of this Order。但「立即」落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一个在采购口,一个在已经装好的系统里。范围是联邦文职机构,除国安系统与涉密隔离系统。国防部与情报界不在这份命令里——法条把这两块分别交给国防部长和国家情报总监,国土安全部长只管文职机构那一块3。
命令专门点出那三类清单,不是随手列举。规章把移除的射程写成三层:机构自有并运营的系统、承包商代机构运营的系统、以及承包商自有设备里属于「信息技术」的那部分4。而在采购口,机构核准产品清单决定一件东西能不能进场,电商平台走的是采购卡,服务商设备清单是承包商把设备接进政府网络时逐项申报的附件。这三条路都绕着合同走。命令不点名,排除令在这三条路上就是空的。
「服务商设备清单」这一条尤其值得记一笔:它在联邦层面没有统一定义,本刊检索没有找到任何定义页,只在具体招标的附件里出现。命令点名了一个没有制度定义的东西,执行时只能由各机构的采购官自己认。
二、射程写在一条脚注里
把关键那句抄下来:
third-party products and services developed using DeepSeek implementations
这是系统端那一条,按血统划:只要用了它的实现开发,就在移除之列,命令不问它是不是专门卖给政府的。
采购端那一条不是这么写的。它的正文只说「DeepSeek、关联实体及其产品」,把第三方圈进来的是挂在
procurements 后面的第 13 条脚注:To include third party implementations of DeepSeek used to provide products and services to civilian agencies.
这是按用途划:只圈「用于向文职机构提供产品与服务」的那一层第三方实现。两处措辞不同,命令没有定义什么算 implementation,也没有给一份产品名单。
于是「我是不是在射程里」这个问题,落在三处没有答案的地方。
第一处是
implementation 的边界。只调用 API、没有取权重,算不算?拿开源权重做微调或蒸馏,算不算?用它的输出训练另一个模型,算不算?法条和规章都没有「派生」这一测试。最接近的先例是 2019 年的 Section 889:那条看的是「功能依赖」——被禁设备是否构成系统的实质或必要组件、是否属于关键技术,有 FAR 定义可以操作5。这一条看的是谱系。谱系没有刻度。第二处是「关联实体」。命令正文点名的是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脚注 12 却把控制测试挂在另一个名字上:「an affiliated entity or affiliate of DeepSeek AG if, directly or indirectly, either one controls or can control the other」1。正文里没有出现过 DeepSeek AG,两个名字之间的关系命令也没有交代。要判断一家上游公司在不在射程内,你手上的测试是挂在一个未被介绍的主体上的。
第三处最实际:没有清单。命令没有列,CISA 没有发,行政管理和预算局(OMB)也没有发备忘录。承包商能做的只有 FAR 给的
reasonable inquiry——在实体自己掌握的信息范围内查一遍,条款明确写了这不需要内部审计或第三方审计6。换句话说:判断权一半在采购官,一半在你自己,而你自己的那部分没有标准。命令给的三个理由也值得逐一对照。一是 DeepSeek 的服务器在中国,中国法律赋予政府对境内公司数据广泛的调取权;二是 DeepSeek 自己托管的实例会收集个人身份信息、可能做数字指纹;三是模型本身可能含恶意代码或安全漏洞,依据是一份 2025 年 2 月的 iOS 应用渗透报告1。前两条只对「服务」成立,第三条才是对「模型本体」的判断,而它的证据来自一个手机 App。射程却按「谁做的」一刀切。两者的差额,落在自托管开源权重上:把权重下载到自己机器里跑,数据不经过 DeepSeek 的服务器,但产品仍然是从它的实现长出来的。命令没有回答这一层。
三、三只表
同一道命令,其实有三只表在走。
第一只是它自己的。 首页印 7 月 24 日,两道动作都写「立即」。如果这个日期就是「签发」,那么从那天起,机构就有排除与移除的义务。
第二只是公布的。 法条只要求签发者做三件事:通知被点名的来源、通知国会相关委员会、把命令交给信息共享机构3。它没有要求刊登在《联邦公报》,也没有给公布设时限。规章把「对外提供副本」写成
May——包括通过公开披露的方式,由签发官员认为适当时决定4。所以八十八天不违规,只是不常见。上一份 FASCSA 命令也是这个形状:2025 年那份对 Acronis 的令,SAM 记录里的 Active Date 是 7 月 11 日,建档日是 9 月 15 日,隔了六十六天7。第三只是合同的。 这一只最容易漏。FAR 规定,招标之后签发的 FASCSA 命令,只经招标修订或合同修改才对这份合同适用6;修改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且不迟于项目办公室或需求单位作出决定后六个月8。所以在存量合同上,「立即」要先过一道纸面闸门。FAR 也没有给承包商因移除产生的成本自动调整合同价的条款——这一点在上一份命令出来时就被律所点过名9。
三只表里最紧的是例外。命令把申请写成「签发后 60 天内、书面、五项材料,由 CISA 审查、书面批准或驳回」,而且只向机构开放——规章原文的主体是「被要求遵守命令的行政机构」,供应商在这条里没有入口4。按 7 月 24 日算,窗口在 9 月 22 日关上;10 月 20 日读到全文的人,晚了二十八天。
供应商也不是完全没有程序,只是程序在更早。规章规定,FASC 作出建议时要通知被点名的来源,来源可以在收到通知后 30 天内提交反对意见与材料;这份通知在命令签发、来源被告知之前必须保密34。也就是说,被排除的一方唯一能正式说话的机会,在命令还不存在的时候。命令一旦签发,行政入口就关了。
剩下的只有法院,而法院的门也很窄:法条排除了行政复审与司法复审,包括向政府问责局(GAO)提出的投标抗议;唯一的通道是在收到通知后 60 天内向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申请10。卷宗里可以有不给申请人的部分:涉密信息、敏感安全信息、执法特权信息,只交给法官。
四、执行链还没接上
FAR 告诉承包商去哪里找这类命令:在 SAM.gov 里搜「FASCSA order」6。DHS 自己的采购手册也写,多数 FASCSA 命令都会出现在 SAM 里,只是「少数情况下可能不列」11。
到 10 月 20 日凌晨为止,SAM 的供应链命令页仍然只有一个下载入口,站内与站外检索都没有出现 DeepSeek 的条目12。GSA 的采购卡页面把这件事说得更直接:清单数据由 DHS、国防部和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录入,唯一出口是 SAM 的下载13。
通知本身还给了第二个入口:到 regulations.gov 检索案卷号 DHS-2026-0628 取签署本。本刊在 10 月 19 日 16 时 44 分(UTC)查过 regulations.gov 的这个案卷号,返回的是「找不到该案卷」;同一时刻在同一个库里检索「DeepSeek」,命中 0 条。签署本今天只存在于一个地方:《联邦公报》附录里的四页扫描件。
CISA 侧也没有配套文件。命令指定的联络口是 CISA 网络安全处的 FASCSA 命令落实组,但 cisa.gov 上没有对应的公告页——
/fascsa 返回「页面不存在」,FASC 信息共享机构那一页的正文抓不到1。命令只是抄送了 OMB 主任,没有附带 OMB 的备忘录。截至发稿,GSA 没有发布对应公告。对照上一份命令,这个落差更明显。Acronis 那次,GSA 在命令上 SAM 后的第三天(9 月 18 日)就宣布已把相关产品从 GSA Advantage 下架,并说会修改多奖项合同(MAS)把被覆盖的产品删掉14。这一次,截至发稿没有看到对应动作。
于是今天的局面是:一份写「立即生效」的命令,全文在《联邦公报》,而 FAR 让承包商去查的地方还没有它。按条款办事的人,此刻只能从新闻里知道这件事,再回头去公报里找原文。
五、第一天,三个日期
10 月 19 日晚上,英文媒体几乎同时发出了这条消息,但对日期的表述并不一致。
路透写的是「a July memo made public Monday」——7 月的备忘录,本周一才公开,没有给日号15。彭博法律版写得具体:「An accompanying order, dated July 24 and signed by Homeland Security Secretary Markwayne Mullin」16。CyberScoop 给的是另一个日期:「ordering the exclusion of DeepSeek products on June 26, indicating the ban has been in place for months」,同文还把例外写成「必须提前 60 天提交」17。
原件六页里只有一处日期:附录首页的
Original Release Date: July 24, 2026。签署区只有签名与职务,没有日期行;正文与十四条脚注里没有 6 月 26 日。CyberScoop 的两处说法,在原件里都找不到对应——例外是「签发后 60 天内」,不是提前 60 天。第一天就较真日期,不是因为考据癖。这个日期决定三件事的起算:例外窗口、司法救济的 60 天、合同修改的时钟。一个日期读错,三只表全错。
顺带说一句传播面:Quartz 在当晚 21 时 56 分(北京)发出,是较早的一家,写法最贴近公共查阅页——「周一归档,周二刊登」18;The Verge 明确标注转述路透,只多做了一件事:把「第三方服务」单独拎出来19。中文侧当夜只有聚合与自媒体,没有持牌媒体的原创报道。
六、对做产品的人,这四件事可以今天就做
盘血统。 把你的产品拆成四层问:权重来自哪里;有没有做过微调或蒸馏;产品里嵌了谁的 API;供应商的上游是谁。四层里任何一层指向 DeepSeek 的实现,都需要在合同和标书里说清楚。
问供应商,而且要书面。 「是否使用 DeepSeek 实现」这个问题,口头保证在合同上没有用。让它写在供应商的合规声明里,最好带版本与日期。
看合同条款。 如果你是美国政府的承包商,合同里应当有 FAR 52.204-30;这条要求你把条款实质下传到所有分包,包括商业产品与商业服务的分包6。如果你是分包,向上要这一条。发现覆盖范围内的产品,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十个工作日内补缓解措施。
走披露与豁免,而不是等。 投标阶段有 52.204-29 的陈述与七项披露;合同修改阶段可以申请 waiver,由采购官决定是否向签发方申请20。豁免不是权利,是请求。
机构那一侧的动作更刚性:例外只能由机构申请,60 天内、五项材料,CISA 书面答复;机构还要通过 CyberScope 报告执行情况;采购卡持有人同样要查 SAM,而这一条最容易被漏掉21。
七、还没落定的
DeepSeek 没有回应。它 X 账号最近两条发在 10 月 2 日和 8 月 13 日,都与 Harness 产品有关;官网首页只有产品更新;微信公众号的取源失败,不能据此断言它没有发文。
中国外交部 10 月 19 日的例行记者会没有这个问题——当天的议题是非洲热点、中菲关系、靖国神社、普京提议的中美俄峰会与台方驱离大陆船只。商务部本周的例行发布会在 10 月 15 日,也没有涉及。两国政府层面,目前都没有就这份命令的公开表态。
文本层面还留着三个洞。没有产品清单。没有
implementation 的定义。连 issuance 是哪一天都没有定义——命令只说「签发后」,而它首页印的那个日期叫「原始发布日期」,两个词之间的关系,文本没有说。不公开的还有行政记录的内容,以及 DeepSeek 在建议阶段有没有提交过反对意见。法条规定,给来源的通知在命令签发、来源被告知之前必须保密;这份异议即使存在,也不会出现在公开卷宗里。
接下来两周值得盯两件事:SAM 上什么时候出现这条记录,GSA 会不会像对待 Acronis 那样把产品从货架上撤下来。这两件事决定这份命令是一份可执行的规则,还是一份只写在纸上的立场。
对做中国开源模型二次开发的公司,还有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悬着:把权重下载到自己机房里跑,算不算「用 DeepSeek 的实现开发」。命令的射程按出处划,理由是数据流向;两者不重合的那一块,正是自托管。今天没有人给出答案,而这一类公司里的每一家,都在等这个答案。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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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FAR 52.204-25 · Acquisition.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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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FAR 52.204-30 · Acquisition.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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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FAR 4.2304 · Acquisition.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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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1 U.S.C. § 1327 · Cornell L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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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FASCSA Order Check · GSA SmartP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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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US Moves to Bar China's DeepSeek From Federal Agencies' Systems · Bloomberg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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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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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FAR 52.204-29 · Acquisition.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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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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