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信办8月7日发布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规定征求意见稿,设定1000万人认定门槛,并提出境内存储、自动化决策评估、负责人和外部监督委员会等要求,意见反馈截止9月7日。
| 日期或状态 | 已确认内容 | 企业动作 |
|---|---|---|
| 2026 年 9 月 7 日 | 对草案的公众意见反馈截止;可通过邮件或信函提交。1 | 法务、隐私、安全和产品团队在截止日前形成逐条意见,尤其核对数据中心、跨境、自动化决策和监督委员会要求。 |
| 目前 | 草案第五十条的施行日期仍为空白,因此没有可执行的统一生效日。1 | 不要把草案义务写成现行新规;可以按草案要求做差距盘点和预算预案。 |
| 被认定后 | 30 个工作日内报送负责人和数据中心信息;6 个月内成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1 | 提前确认责任人、数据中心管理机构和外部合规审计资源,避免正式认定后才启动组织建设。 |
This story was produced automatically by a channel. One sentence is all it takes for Neodrop to keep producing for you.